2011年3月18日

我所知道的神

神是一種精神,雖然有許多名稱,可是他們都是神。
就像各國主食品,稻米、大麥、小麥...是生命的來源。
或是水、空氣。
雖然每個地方的成分有些許不同,但都造成一樣的結果:存活。
因為吃的、喝的、住的不一樣,所以有不同的文化、不同名稱的神。
當然長相、行事也不一樣。

人和動物是平等的。
所以我討厭西方總是把人和動物分開。
因為我私心覺得,是同一種東西。
人是動物的一種。
而且是最可怕的一種。
老實說我以前曾想過未來的夢想是毀滅人類。
要把多出來的人殺掉,因為人太多了。
但後來因為這樣要先自殺,所以我放棄了...
(理由是要怎樣對別人先怎樣對自己)
而且捨不得對認識的人下手和上述理由
所以放棄了這個「未來的夢想」。

龍,是崇高的神話生物。
所以覺得西方的龍很可憐,在故事裡他們是動物。
馴龍高手影片裡,人是無法馴服龍的,只能從朋友做起。
千尋裡面:龍都溫柔和愚蠢
像傻傻的翻車魚
對我來說最浪漫的神是龍
極所有完美於一身啊
還有就是因為自己肖龍
所以會有一種特殊的愛吧
三年四班的人一定要愛三年四班
臺灣人一定要愛臺灣
大概是這樣的(盲目?)情感
而且在我的文化裡,龍、虎、麒麟...就是代表美啊
童話的、純真的、美的、神的....
無翅卻會飛,龍行而有雨、煙雨迷濛的美
力量與寬容的美、毀滅性獨一無二的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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